15905100158
客服時間:09-00--20:00
當前位置:江蘇悅能高空工程有限公司>產品中心>煙囪新建 > 新泰煙囪新建公司
新泰煙囪新建公司服務熱線15905100158是“專業的施工隊伍,獨特的高空技術,的修建服務,合理的工程造價”為您提供煙囪維修,煙囪拆除、煙囪新建、煙囪安裝、煙囪防腐、煙囪加固、煙囪刷航標色環及高空構筑物工程施工等一系列高空作業服務.期待與廣大新老客戶真誠的合作! 公司運用“無腳手架、不停產施工、高空懸掛作業”等技術,
江蘇悅能高空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承攬:
一、高空建筑工程:磚煙囪砌筑、鋼筋混凝土煙囪滑模(移模)、倒堆水塔新建、傘形水塔滑模、電廠冷卻塔滑模、灰庫滑模、造粒塔滑模、筒倉滑模、大橋橋墩滑模、框架樓滑模、新建磚煙囪(65m以內)、砼煙囪新建(240m以內)、磚煙囪拆除及水塔、糧倉、水泥儲罐的新建、清理,煙囪增高,煙囪加高等工程。
二、高空防腐工程:煙囪刷色環航標,涼水塔防腐,鋼結構防腐,爐架防腐,網架防腐、管道防腐,鐵煙囪油漆防腐,尿素造粒塔、排毒塔防腐,各種鐵塔防腐,煙囪(包箍、平臺、爬梯、護網)防腐,儲油罐防腐,龍門吊防腐、行車防腐,賓館、大廈外墻刷涂料,煤棚輸煤棧橋防腐,吊機防腐等工程。
三、高空維修工程:煙囪裝飾美化、煙囪加箍加固、磚煙囪拆除加高、煙囪整體傾斜校正、煙囪更換內襯、煙囪擴大或縮小頂口、煙囪內壁清灰除塵、煙囪裂縫修補、煙囪頂口修補、舊包箍油漆更換、檢修或更換避雷設施、煙囪維修防腐、煙囪安裝平臺、煙囪刷航標、航標燈更換及防腐保養、磚煙囪水泥外粉刷、輪窯維修、更換內襯、煙囪抽煙力不夠煙囪增高、煙囪爬梯、護網、平臺、頂口維修、維護、更換等工程。
四、高空安裝工程:煙囪、冷卻塔安裝避雷針、安裝避雷線、安裝航空障礙燈、安裝爬梯、安裝護網、安裝平臺、安裝包箍;鐵塔安裝、電視塔安裝、發射塔安裝、避雷塔安裝、鐵煙囪制作安裝、煙囪頂口云梯、廠房、車間玻璃安裝等工程。
五、高空加固工程:磚煙囪包箍加固、高空建筑加固、裂縫修補加固、混泥土建筑碳纖維加固、碳纖維加固等工程。粘鋼加固:在工業、民用建筑、橋梁、水利與電力工程建筑中,術,根據加固需要,制成某一種特殊形狀的材料,用樹脂類膠將它們粘貼在被加固部位,與被加固結構緊密結合、共同受力,從而達到提高原結構承載力的目的。煙囪內壁防止煙氣損壞防腐、煙囪內壁防腐材料:om涂料、泡沫玻璃磚、固斯特、聚脲、玻璃鱗片防腐、耐酸膠泥防腐。
六、高空拆除工程:磚煙囪拆除、水泥煙囪拆除、砼煙囪拆除、水塔拆除、高空建筑拆除、各種鐵截架拆除、拆除高空砼制框架、鋼煙囪拆除、鐵塔拆除、爆破拆除、及其它高難度爆破拆除等工程。
七、高空清洗工程:賓館、大廈、大酒店、辦公大樓的外墻清洗、外強刷涂料等工程。
建筑新建煙囪高處施工時,要注意技術、質量保證等規范:
在進行新建煙囪施工時,在施工時,要新建煙囪高處作業中,要貫徹安全施工的主要方針,技術、質量都要過硬,質量有保證,工程才有效率。
第1條 為了在建筑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做到防護要求明確,技術合理和經濟適用,制訂本規范。
第2條 本規范所稱的新建煙囪工程高處作業,應符合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GB 3608—83規定的“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第3條 本規范適用于工業與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構筑物施工時,高處作業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項作業。
第4條 新建煙囪工程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5條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6條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7條 單位新建煙囪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第8條 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第9條 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第10條 施工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第11條 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第12條 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及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
第13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第14條 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后應立即恢復。
更新時間:2024/11/14 22:02:28